商務部與科技部聯合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徵求意見,擬將人工智慧、生物醫藥、光伏三個領域共40項技術納入出口管理,並對相關技術出口同步實施臨時登記管理。這意味著在正式目錄落地前,相關技術的出口已進入過渡性監管狀態。
從結構看,人工智慧是本次修訂的重頭,涉及大模型、智慧體、算力叢集、資訊處理等23項技術,佔全部擬增列條目的一半以上。生物醫藥方向涵蓋細胞和基因治療、小核酸藥、病原微生物相關5項技術;光伏方向則包括多晶矽製造、矽片製造、電池製造相關12項技術,且管理範圍不僅限於工藝本身,還延伸到承載這些技術的關鍵和核心裝置。
在禁止出口的具體條目上,徵求意見稿點名了兩類情形:一是利用中國核心資料進行訓練後對外提供服務的大模型;二是專門或主要用於國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國防軍工、核心政務等高敏感場景、達到高效能水平的智慧體。這兩條指向的是資料來源與部署場景的敏感性,而非模型引數規模本身。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訂在收緊的同時也留出了相當寬的便利通道。對於已通過開源、發表學術論文等方式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擬不納入出口管理範圍。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在答記者問中解釋,對人工智慧類技術的開源、中國企業在境外自建自營算力中心、赴境外開展晶片流片製造、利用境外資源開展聯合研發、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等情形的技術出口,將適用自動許可等便利措施,基本實現“即報即出”。生物醫藥領域同樣留了口子:對不涉及所有權轉讓的對外授權模式,適用自動許可等便利措施。
官方給出的列管理由集中在安全維度。發言人表示,人工智慧引發的內生與衍生風險已引起各國高度關注,此次擬列管的人工智慧自主驅動惡意程式碼生成與變異技術等,可能被用於攻擊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國防軍工、核心政務等敏感系統,或繞過國家安全防禦體系;若被非國家行為體或惡意實體獲取,可能對國家安全與人類共同安全造成危害。官方強調,管理目的是築牢安全底線、防範濫用惡用,確保人工智慧處於人類控制之下。
從產業視角看,這套安排試圖在“防擴散”與“促合作”之間劃出一條線:開源與學術公開被明確排除在管制之外,境外自建算力中心、境外流片、聯合研發、國際標準制定被列入便利通道,而基於中國核心資料訓練並對外服務、面向高敏感場景的高效能智慧體則被劃入禁止出口一側。對AI企業而言,實際影響取決於其技術路線與出海方式——走開源、境外自建算力、聯合研發路徑的團隊受限較小,而依賴境內資料訓練後直接向海外輸出模型服務、或產品深度嵌入政務與國防場景的公司,則需要重新評估合規邊界。
光伏與生物醫藥的入列同樣值得關注。光伏三項製造技術加關鍵裝置被納入管理,反映出中國在多晶矽、矽片、電池環節的全球產能優勢已被視為需要保護的技術資產;生物醫藥則把細胞和基因治療、小核酸藥等前沿方向納入視野,同時對對外授權(license-out)這一中國創新藥企常用的出海模式給予自動許可便利,避免誤傷正常的國際合作與商業化路徑。
發言人還提到,中方主張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礎上與各國開展人工智慧對話合作,支援全球南方國家加強人工智慧能力建設,並對世界人工智慧合作組織成員間開展能力建設國際合作、技術共享和規則共建所需的技術出口提供更多便利。這一表態顯示,管制框架並非全面封鎖,而是帶有選擇性開放與多邊治理訴求的設計。
目前該目錄仍處於公開徵求意見階段,最終條目、許可細則與執行口徑可能調整。對關注AI產業鏈的投資者而言,後續需跟蹤正式目錄的落地版本、自動許可的具體操作流程,以及企業在境外算力佈局與模型出海上的應對策略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