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首次对境外GPU租赁安排启动系统性审查,重点追踪中国人工智能公司通过第三国数据中心远程租用算力的主要地点。据彭博社报道,此次审查并非直接执法,而是为后续立法或执法构建事实基础。根据美国现行《出口管理条例》,向外国客户提供对数据中心内GPU的远程访问权限,在法律上并不构成该GPU的“出口”,因此东南亚、日本和中东等地的数据中心运营商原本视其为“合法交易”。
BIS显然意识到,远程提供算力虽不构成出口,但可能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的立法意图。为此,BIS在2026年5月31日(周日)罕见发布《先进计算物项许可要求执法指引》,明确出口到总部位于D:5国家/地区组(包括中国)或澳门的实体,或最终母公司总部位于该地区的实体,即使这些实体本身位于境外,仍需要获得许可证。该指引并非新规,而是确认2023年11月设立的“最终用户控制”规则仍然有效,不受2025年5月暂停《人工智能扩散框架》的影响。2023年的规则创新性地将许可管辖半径穿透到第三国实体,即使该实体法律上独立于中国母公司,也可通过“最终用户总部”连接点定位到中国。
指引中有一段“但书”:真实善意的数据中心运营商,只要活动符合《出口管理条例》,无需因指引停止先进计算产品的使用、存储、处置或维保,直至收到BIS进一步通知。这可能是为了处理过渡期问题——部分运营商在合规混淆期内无证持有受控芯片,BIS需避免大规模中断和与第三国主权冲突。但值得注意的是,但书仅涉及芯片硬件本身,未提及“远程租赁”服务,既未认定其需要许可,也未认定其合法。BIS在2009年、2011年和2014年的咨询意见中均指出,云服务提供商并非出口商,云用户只有在下载或传输受管制技术时才构成出口,因此向中国AI公司出租GPU计算能力并不构成GPU出口。
2026年6月12日,BIS对Anthropic的Fable5/Mythos5实施出口管制,首次将AI模型本身作为EAR项下受控技术,主张“提供对模型的访问即构成出口、再出口或境内转移”。这一事件确立了“外国人远程访问受控AI能力相当于出口”的行政先例,并通过一封未发表信件,借由临时管制、兜底条款和视同出口,瞬时切断全球最先进AI模型的远程访问,验证了“即时开关”的可行性。BIS正刻意将权限从“管制物项跨境转移”(线下)扩大至“管制AI能力的远程访问与全球扩散”(线上)。美国商务部2026财年《监管与去监管优先事项声明》预告,BIS将发布修订“人工智能EAR管制”规则,并撤销拜登政府的《AI扩散框架》,建立“新框架”实现美国AI技术全球安全扩散。
Fable事件也引发法理质疑:将AI模型作为EAR“物项”分类过于勉强,美国目前没有有效成文条目直接授权BIS管制AI模型。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评论称,尚不清楚用户访问模型如何等同于向外国公民发布EAR软件或技术,除非模型信息或输出被定义为EAR定义的软件或技术,否则其交换是否构成出口也不明确。这促使美国众议院通过《远程访问安全法案》(RASA),将“远程访问”受管制物品定义为“违法”。
RASA目前有两个版本:众议院H.R.2683(2026年1月12日以369:22通过)与参议院S.3519(2025年12月17日跨党派提出),两者在将远程访问纳入ECRA受控行为上方向一致,即把远程访问作为与出口、再出口、境内转移并列的新型受控行为,赋予BIS限制远程访问的权力。若通过,云服务提供商将与硬件出口商一样,需要进行客户尽调和许可程序。两版主要区别在于定义宽度:参议院版定义较窄,仅涵盖IaaS和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人工智能模型训练;众议院版定义更宽,涵盖外国人通过网络连接访问受美国管辖物项,或商务部法规规定的其他访问形式,这意味着BIS权限可能涵盖SaaS和AI模型访问,使Fable事件式的“即时开关”从行政冒险变为法律常态。
由于RASA获两党支持,通过可能性较大,最终协调版大概率向参议院版靠拢,意味着“算力的远程访问”将被明确管制,而AI模型远程访问仍需其他法律工具。业界共识是RASA大概率在2027财年NDAA修正案中通过。更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在执法和立法层面共同推动出口管制边界从“物理芯片跨境转移”延伸到“远程算力服务提供”,芯片管制、算力访问管制、模型管制正汇聚成同一治理链条。最实际的影响是,BIS将基于新框架或新执法理论继续干涉AI模型和算力,十几个月后RASA通过,“合法运算力”将不再合法,从法律模糊地带滑向明确需要许可。虽然合规主要承担者是境外数据中心运营者,而非中国AI企业,但商业结果是海外算力通道进一步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