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更新其“受管制清单”,新增两类设备——在国外生产的“先进机器人设备”以及联网电源逆变器。FCC文本虽未直接点名中国,但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人形机器人均为进口产品,且主要来自中国。路透社援引四名知情人士称,FCC预计将豁免大多数非中国供应商,这一做法与此前对无人机、路由器的禁令一致。
此次禁令的本质,是用行政手段为美国本土产能争取时间,同时将中国竞争者从“AI物理层”的增量市场中剔除。FCC公告的“问答部分”对“先进机器人设备”给出了明确的技术定义:一种机械移动设备,包括自主移动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且须同时满足地面移动/避障/导航、远离操作员运行、合计重量超过4.4磅(约2千克),以及配备环境感知传感器、网络连接不低于200 kbps、由软件/固件/AI模型权重控制等条件。值得注意的是,该定义虽未直接点名扫地机器人,但通过技术要件将其纳入了管制边界。
FCC的“受管制清单”监管模式经历了清晰的演进。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清单以“企业点名”为主,华为、中兴、海康威视等中国公司先后被列入。2025年12月,FCC首次采用“按产品类别+生产地”的管辖模式,将“非美国制造的无人机及关键零部件”纳入清单;2026年3月,外国制造消费级路由器以同类模式被列入。此次新增机器人设备,标志着“类别化管辖”模式在AI物理层的系统性扩展。这种从“主体管辖”向“客体管辖”的范式转变,法律杀伤力比“实体清单”模式更大——FCC无需证明某家企业与中国军方有关联,只要产品属于“外国生产的特定智能设备类别”,就推定构成不可接受风险。
禁令出台的背景是美国在机器人领域的产业焦虑。2025年9月,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发布的《2025世界机器人》报告显示,美国工厂机器人保有量为39.37万台,而中国为202.72万台,差距达5倍;2024年新增安装量,美国为3.42万台,中国为29.5万台,差距近9倍。更关键的是产业结构:美国大部分机器人硬件依赖从日本和欧洲进口,而中国市场上57%的机器人由国内制造商供应。高盛研究预测,到2035年,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达到380亿美元;花旗银行则估计,到2050年,人形机器人数量将达到6.48亿台。
在立法层面,2026年6月3日,美国众议院“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主席约翰·穆勒纳尔联合两党议员提出《GUARD法案》,旨在将中国制造的人形机器人和四足机器狗系统纳入FCC“受管制清单”。7月22日,美国众议院以216票对212票的微弱优势通过2027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吸收了《GUARD法案》的关键条款,但将管制范围收窄至军方采购,要求国防部评估相关风险并原则上一年后不得采购或运行相关设备。然而,2026年7月27日,美国白宫召集的行政部门跨部门机构向FCC出具两份《国家安全认定》,据此FCC直接在商业市场兑现了《GUARD法案》原始版本的意图,这是特朗普政府利用《2019年安全可信通信网络法》这一现有法律工具,以“国家安全认定”为名实现的行政封禁。
FCC公告强调“鼓励机器人/逆变器的实体申请有条件批准”,其设计逻辑是倒逼制造业回流。但截至7月27日获批的路由器厂商包括Netgear、Nokia、eero、Calix等美欧企业,无人机批准名单同样由美欧企业构成,其中没有一家中国厂商。这表明“有条件批准”的实质不是中国企业的合规通道,而是非中国企业的豁免通道。据科技研究公司Interact Analysis数据,美国不仅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也是去年中国制造的智能机器人最大的海外市场。FCC禁令精准冻结了“新型号准入”这一核心资产,其影响是结构性且具有累积效应的——它卡住的不是中国机器人企业当下的营收,而是未来3-5年在全球最大消费市场的产品迭代与生态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