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更新其“受管制清單”,新增兩類裝置——在國外生產的“先進機器人裝置”以及聯網電源逆變器。FCC文本雖未直接點名中國,但美國市場上銷售的大多數人形機器人均為進口產品,且主要來自中國。路透社援引四名知情人士稱,FCC預計將豁免大多數非中國供應商,這一做法與此前對無人機、路由器的禁令一致。

此次禁令的本質,是用行政手段為美國本土產能爭取時間,同時將中國競爭者從“AI物理層”的增量市場中剔除。FCC公告的“問答部分”對“先進機器人裝置”給出了明確的技術定義:一種機械移動裝置,包括自主移動機器人、人形機器人、四足機器人,且須同時滿足地面移動/避障/導航、遠離操作員執行、合計重量超過4.4磅(約2千克),以及配備環境感知感測器、網路連線不低於200 kbps、由軟體/韌體/AI模型權重控制等條件。值得注意的是,該定義雖未直接點名掃地機器人,但通過技術要件將其納入了管制邊界。

FCC的“受管制清單”監管模式經歷了清晰的演進。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清單以“企業點名”為主,華為、中興、海康威視等中國公司先後被列入。2025年12月,FCC首次採用“按產品類別+生產地”的管轄模式,將“非美國製造的無人機及關鍵零部件”納入清單;2026年3月,外國製造消費級路由器以同類模式被列入。此次新增機器人裝置,標誌著“類別化管轄”模式在AI物理層的系統性擴充套件。這種從“主體管轄”向“客體管轄”的範式轉變,法律殺傷力比“實體清單”模式更大——FCC無需證明某家企業與中國軍方有關聯,只要產品屬於“外國生產的特定智慧裝置類別”,就推定構成不可接受風險。

禁令出台的背景是美國在機器人領域的產業焦慮。2025年9月,國際機器人聯合會(IFR)釋出的《2025世界機器人》報告顯示,美國工廠機器人保有量為39.37萬台,而中國為202.72萬台,差距達5倍;2024年新增安裝量,美國為3.42萬台,中國為29.5萬台,差距近9倍。更關鍵的是產業結構:美國大部分機器人硬體依賴從日本和歐洲進口,而中國市場上57%的機器人由國內製造商供應。高盛研究預測,到2035年,人形機器人市場規模將達到380億美元;花旗銀行則估計,到2050年,人形機器人數量將達到6.48億台

在立法層面,2026年6月3日,美國眾議院“中國問題特別委員會”主席約翰·穆勒納爾聯合兩黨議員提出《GUARD法案》,旨在將中國製造的人形機器人和四足機器狗系統納入FCC“受管制清單”。7月22日,美國眾議院以216票對212票的微弱優勢通過2027財年《國防授權法案》(NDAA),吸收了《GUARD法案》的關鍵條款,但將管制範圍收窄至軍方採購,要求國防部評估相關風險並原則上一年後不得采購或執行相關裝置。然而,2026年7月27日,美國白宮召集的行政部門跨部門機構向FCC出具兩份《國家安全認定》,據此FCC直接在商業市場兌現了《GUARD法案》原始版本的意圖,這是特朗普政府利用《2019年安全可信通訊網路法》這一現有法律工具,以“國家安全認定”為名實現的行政封禁。

FCC公告強調“鼓勵機器人/逆變器的實體申請有條件批准”,其設計邏輯是倒逼製造業迴流。但截至7月27日獲批的路由器廠商包括Netgear、Nokia、eero、Calix等美歐企業,無人機批准名單同樣由美歐企業構成,其中沒有一家中國廠商。這表明“有條件批准”的實質不是中國企業的合規通道,而是非中國企業的豁免通道。據科技研究公司Interact Analysis資料,美國不僅是全球最大的消費市場,也是去年中國製造的智慧機器人最大的海外市場。FCC禁令精準凍結了“新型號准入”這一核心資產,其影響是結構性且具有累積效應的——它卡住的不是中國機器人企業當下的營收,而是未來3-5年在全球最大消費市場的產品迭代與生態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