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週四公佈兩項針對谷歌的規範決定,旨在削弱其在搜尋市場和移動作業系統領域的壟斷控制。第一項決定要求谷歌向競爭對手的搜尋引擎開放其收集的搜尋資料,第二項則強制谷歌提升安卓系統對第三方 AI 助手的互操作性。

根據委員會宣告,谷歌必須將用於最佳化自身搜尋服務的同類資料,在完成匿名化處理後共享給其他搜尋引擎。這意味著包括 AI 聊天機器人在內的競品,也能利用這些資料改進服務。委員會強調,此舉是為了“重新平衡競爭環境”,讓歐洲使用者獲得更豐富、功能更全面的搜尋與 AI 服務選擇。

在 AI 互操作性方面,歐盟指出當前安卓手機上競品 AI 助手只能有限訪問關鍵功能。新規要求谷歌向第三方 AI 提供商開放安卓裝置的廣泛許可權,包括允許使用者通過語音喚醒替代 Gemini,以及讓第三方 AI 助手在應用內代為執行操作。委員會特別說明,鑑於部分功能的敏感性,谷歌仍可設定客觀、非歧視性的資格條件,限制僅符合隱私、安全與完整性標準的第三方獲得訪問權。

谷歌對此強烈反對。谷歌與 Alphabet 全球事務總裁肯特·沃克在宣告中表示,這些決定可能破壞數百萬歐洲使用者的關鍵隱私與安全護欄。針對搜尋資料共享,沃克警告稱歐洲使用者的私人搜尋記錄將在未充分匿名化、未經使用者知情同意的情況下暴露給不熟悉的公司,從而削弱公民隱私、危及商業機密與國家安全。對於安卓 AI 許可權開放,他認為當前 AI 助手已能在裝置製造商允許範圍內安全訪問安卓功能,新規將外部應用獲得敏感裝置許可權,威脅裝置安全。

由谷歌部分資助的科技行業組織進步商會歐洲副總裁凱·傑貝利也發聲批評,稱委員會忽視有據可查的隱私風險,強行推行數字經濟願景,而非與行業合作尋找安全且受消費者需求支援的解決方案。他預測,在法律挑戰啟動的同時,相關服務可能被撤回。

然而,歐盟委員會在決策配套的常見問題解答中,詳細說明了搜尋資料共享的匿名化技術要素。措施包括:剔除包含使用者名稱、密碼、地址、銀行賬戶資訊等罕見條目的搜尋記錄;對後設資料進行泛化處理;將使用者按地理位置和裝置資料分組,每組至少1000 人;移除所有直接和間接識別符號。此外,共享資料僅提供給擁有經核實的搜尋服務改進投資計劃的合格受益方,且資料使用嚴格限定於改進搜尋服務。接收方不得將資料與其他資料集關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分享,必須在獲得訪問許可權前通過獨立審計以驗證保障措施與歐盟政策合規性,之後每年接受一次審計。委員會還表示,這些措施將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以納入實踐經驗與新發展。

谷歌的抗議與此前歐盟首次要求其開放搜尋資料時的表態幾乎一致。從產業角度看,這兩項規範決定若落地執行,將顯著降低第三方 AI 助手和搜尋引擎在歐洲市場的進入門檻。對於在安卓生態中處於弱勢的 AI 應用開發商而言,獲得系統級許可權與匿名化搜尋資料,意味著有機會在更公平的起點上與谷歌旗下產品競爭。但隱私與安全風險的實際控制程度,將取決於谷歌如何行使其在資格稽核與實施細節上的最終裁量權,以及後續法律博弈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