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動駕駛產業即將迎來首個強制性國家安全標準。6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發佈公示,就《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公開徵求意見。這份強制性標準計劃於2027年7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所有在中國市場銷售的L3級和L4級自動駕駛乘用車及卡車都必須達標。
標準最核心的定位,是將自動駕駛的安全水平錨定在“較好的司機”這一基線上。編制說明解釋,“合格且專注駕駛人”指的是具有較好駕駛能力的司機。這意味著,自動駕駛系統在碰撞不可避免時的損害降低策略、整體風險控制以及各類場景下的表現,都必須證明不劣於人類合格駕駛者。車企需要提供仿真、場地和道路試驗數據,由檢驗機構核驗其安全檔案是否滿足這一基線。
標準公示後,輿論場迅速出現“L3必須攝像頭加毫米波雷達、L4必須再加激光雷達”的解讀,但這一說法遭到小鵬汽車副總裁于濤的公開批駁。查閱標準全文可以發現,文件並未對感知設備類型做出硬性規定,而是從效果層面提出要求,例如必須能識別當前是否滿足自動駕駛運行條件、預判環境風險、應對盲區和遮擋帶來的感知缺失等。在附錄B中,標準對L3級高速場景給出了側向左右各9米探測寬度、以及按車速階梯劃分的前向最小探測距離等量化硬指標,但車企通過何種傳感器組合來達到這些指標,標準不做限定。
在L3的人機接管問題上,標準設計了一套閉環機制。系統需持續評估後援用戶是否具備接管能力;當檢測到用戶不具備接管能力時,通過聲、光、觸覺提示使其恢復;若仍無法恢復,則執行最小風險策略使車輛達到安全狀態。標準還要求,L3的介入請求從發出到因執行最小風險策略而終止的時長不得少於10秒,為用戶預留充足接管時間。對於可預見的超出運行條件的情況,系統還應具備預判能力。
L4級自動駕駛則面臨更嚴苛的要求。由於沒有後援司機,L4必須獨立處理所有駕駛任務,包括標稱場景、風險場景和失效場景。在高速和城區道路之外運行時,L4還需具備繞行障礙物駛入相鄰車道、倒車和掉頭的能力。標準明確,L4不應依賴遠程協助來執行自動駕駛任務,遠程協助過程中系統仍需獨立運行,且不對車內用戶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風險。在功能安全等級上,L3要求達到ASIL B,L4則要求達到ASIL D。
從產業影響看,標準制定部門在可行性分析中指出,短期內企業成本會有所上升,但長期將通過提高產品質量、降低事故成本和實現規模效應來抵消,並帶來額外經濟效益。標準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6月24日,實施日期定為2027年7月1日,對新申請車輛型式批准的車型即時生效,對已獲批准的車型則給予13個月過渡期。
這一強制性標準的出臺,標誌著中國自動駕駛從試點測試邁向規模化監管的關鍵一步。它沒有在傳感器方案上“選邊站”,而是以性能輸出為導向,為視覺主導、多傳感器融合等不同技術路線都留下了合規空間。對產業鏈而言,感知硬件、計算平臺、安全軟件和測試驗證服務都將圍繞“較好的司機”這一基線重新校準,而L4不得依賴遠程協助的條款,也將倒逼運營方提升單車智能的魯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