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無人物流車行業正式告別“野蠻生長”。由公安部發布的《智慧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安全通行規範》(GA/T 2388-2026)已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國內首部統一覆蓋L3及以上高階自動駕駛車輛的道路通行安全準則,適用場景包括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及開放示範區的測試與示範運營,為長期處於政策模糊地帶的無人配送車劃定了清晰的合規紅線。
該規範從今年2月28日完成標準審定到4月24日釋出公告,再到正式實施,推進節奏緊湊,且直接以全國統一規範的形式落地,跳過了以往常見的地方先行試點階段。規範設定了1年合規整改緩衝期,所有存量車型最晚須在2027年8月1日前完成軟硬體升級與運營流程改造,逾期未達標車輛將被取消上路許可權,禁止在公共道路運營配送業務。
規範的核心條款直擊行業痛點。在事故責任劃分上,規範針對不同自動駕駛等級場景給出了明確界定:L3級場景下,系統正常執行且未要求接管時,事故由車企擔責;系統發出接管請求後,使用者擁有10秒反應時間,超時未接管則責任轉移至使用者。L4級無人配送車場景中,系統正常執行時事故由運營企業擔責;若因系統識別失效或決策漏洞導致事故,則由車企與運營方共同擔責。這一規定終結了以往車企、運營方、演算法供應商與保險方之間“扯皮”的局面。
在資料存證方面,所有合規車輛必須強制安裝符合國標的自動駕駛資料記錄系統(DSSAD,俗稱“黑匣子”),關鍵資料留存不少於30天且不可篡改,作為事故責任判定的法定依據。同時,規範還量化了行車操作標準:變道、轉彎、超車需提前至少3秒開啟轉向燈;縱向減速度波動上限不超過4m/s²,橫向加速度不超過3m/s²;車身與行人動態安全距離不小於1米;禁止連續變更2條及以上車道。
在分場景分級管理上,封閉園區與受控區域可24小時合規執行;城市末端低速無人配送車在輔路或非機動車道限速20km/h,主幹道限速30km/h,快速路、高架及高速則為禁行區域;公開道路L4級商用車輛需持示範牌照,並配備遠端監控坐席,異常狀態下須在5秒內預警、10秒內完成安全靠邊停穩。
規範的實施對行業競爭格局產生立竿見影的影響。對於技術儲備雄厚、資金充裕的頭部企業而言,統一標準降低了跨區域擴張的成本,增強了運營模式在全國的可複製性,並有機會利用緩衝期讓新車型率先達標,參與後續行業標準制定,構建“合規護城河”。但對於資質不全、技術薄弱或跟風入局的企業,合規成本將顯著攀升。規範要求自動駕駛系統“不依賴遠端協助”執行動態駕駛任務,迫使許多依賴遠端接管的後發企業可能需重新定義產品等級甚至調整技術路線。此外,L4級車輛被明確納入機動車管理範疇,必須取得工信部准入等資質,以往打“擦邊球”式的試跑運營空間被大幅壓縮。
值得注意的是,規範也為新玩家提供了清晰的產品規劃路徑,降低了試錯成本,但前期合規投入較高,入局仍需謹慎。這場由全國統一規範驅動的行業洗牌已然開啟,只有快速適應新標準、兼具技術優勢與資金實力的企業,才能拿到通往下一階段市場競爭的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