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在 6 月 18 日採取了一項可能重塑大型電力用戶併網規則的關鍵行動。委員會一致投票,依據《聯邦電力法》第 206 條,向管轄範圍內的全部六家區域輸電組織(RTO)和獨立系統運營商(ISO)發出了量身定製的“說明理由令”。這六家機構分別是 PJM 互聯電網、中部大陸獨立系統運營商(MISO)、西南電力庫(SPP)、加州獨立系統運營商(CAISO)、新英格蘭 ISO(ISO-NE)和紐約獨立系統運營商(NYISO),連同各自的輸電所有者均被要求做出回應。
FERC 此次行動的核心,是要求這些區域電網管理者在 60 天內,要麼為現行的大負荷用戶接入輸電系統的電價規則進行辯護,要麼提出改革方案。FERC 指出,美國正經歷前所未有的電力需求增長,很大程度上由數據中心的快速擴張驅動,而現有的電價規則在確保這些大型用戶能夠快速、高效地接入電網,並公平分攤相關成本方面,已顯得“不公正且不合理”。
具體來看,FERC 的工作人員在陳述中指出了現有電價規則在五個關鍵改革領域存在缺失:輸電服務申請與研究流程(包括對替代輸電技術的考量);防止成本轉嫁及提高成本透明度;對共址安排與表後發電的處理方式;針對靈活大負荷的新型輸電服務;以及為服務鄰近大負荷或大型共址負荷的發電設施設立的研究流程。這些問題的釐清,對於正在大規模建設 AI 算力集群的科技公司而言至關重要,因為它們直接決定了新數據中心的併網週期和最終用電成本。
FERC 主席 Laura V. Swett 在聲明中強調,此舉旨在“為大型能源用戶接入電網的方式帶來變革”,從而構建一個“有韌性、可靠且具前瞻性的電網”,既保護消費者,也為投資者提供確定性。她表示,委員會可以同時實現“保護現有交易”和“為技術進步與經濟擴張解鎖機遇”這兩個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FERC 並未選擇制定一套全國統一的規則,而是傾向於賦予各區域靈活性,避免“一刀切”的解決方案。命令中承認了 SPP 和 PJM 自 2025 年 10 月以來取得的進展,也認可了其他 RTO 和 ISO 正在進行的利益相關方努力。委員會鼓勵各電網運營商與輸電所有者及區域利益相關方合作,通過提交《聯邦電力法》第 205 條下的改革方案來回應 FERC 的關切。
從產業影響的角度看,這一監管動態直接觸及了 AI 基礎設施擴張的物理瓶頸。數據中心作為 AI 模型訓練與推理的物理載體,其部署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制於電力供應的可得性與經濟性。如果區域電網的電價規則未能合理反映大負荷用戶的接入成本,可能導致成本向其他用戶轉嫁,引發爭議並延緩項目審批。FERC 的命令旨在建立一個更透明、更高效的框架,有望為科技公司未來的電力採購和設施選址提供更清晰的預期。
同時,該命令也為電力行業的投資者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信號。電網升級和新的輸電服務模式可能催生對輸電基礎設施、靈活發電資源以及先進電網技術的投資需求。FERC 保留了能源部(DOE)相關提案規則制定的案卷,意味著未來可能還有進一步的聯邦層面行動。各 RTO 和 ISO 需在 45 天內申請暫緩執行,並在 30 天內提交資源充裕性信息報告,相關方可在 30 天內對運營商的回應文件發表意見。這一系列緊湊的時間表,預示著圍繞大負荷併網規則的討論和博弈將在未來幾個月內集中展開。